快讯:佛山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最高不能超过5184元

佛山财经讯:今日(6月10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的通告》,全文如下: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家规定,2020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5184元。根据我市201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6401元计算,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单位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合计为5184元。特此通告。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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