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龙陶瓷被佛山市三水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1月6日,佛山市新东龙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龙陶瓷”)被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1.16万元,案号为(2023)粤0607执117号。立案时间为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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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佛山市新东龙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龙陶瓷”)被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1.16万元,案号为(2023)粤0607执117号。立案时间为2022年1月5日。

据企查查,新东龙陶瓷曾涉法律诉讼135起,其中司法案件51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49条,案件总金额为2141.35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27.27%,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新东龙陶瓷成立于2004年6月1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杨贤伟,经营范围包括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等。目前,伍振良持该公司股份86.4407%,杨贤伟、何文智则分别持股8.4746%、5.0847%。

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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