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吃播“浪胃仙”IP创始人游某梅因涉嫌职务侵占被老东家报案,现已被逮捕。
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图
曾以“浪胃仙IP创始人”身份声讨“浪胃仙”过河拆桥、挖空公司员工的游絮(原名游某梅),遭原东家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公司(以下简称:天权星公司)报案,称她非法侵占公司公款400余万元。2020年7月,天权星公司以游某梅职务侵占向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报案,警方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案。天权星公司补充相关材料再次报案后,渝北公安分局2021年6月对游某梅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立案侦办。
澎湃新闻2023年1月17日从权威渠道获悉,游某梅涉嫌职务侵占一案渝北警方已移交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办理,目前她已被逮捕,案件暂时还未移送审查起诉。
同时,重庆市一中院一审判决,游某梅掌握的抖音、快手“浪胃仙”直播账号属天权星传媒公司所有,并让其将账号、密码交付。天权星传媒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娱权(化名)告诉澎湃新闻,游某梅上诉后,重庆市高院日前二审判决驳回游某梅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彭娱权补充资料报案后,渝北公安分局对游某梅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立案侦办。打造网红吃播后公款账务不清说起与游某梅的合作,重庆风云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云互娱公司)董事长彭娱权既有创业之初收获成功的欣喜,也有双方闹掰的无奈。
彭娱权说,2018年网络直播异军突起,他和几个朋友就想组建一家公司试水网络直播。经人介绍,他们决定让生于1987年的游某梅来打理操盘此事。
“为了激励游某梅做好公司的直播业务,我们在成立天权星传媒公司时给了她40%的股份。”彭娱权说,公司2018年2月7日注册时,作为大股东的风云互娱公司占股60%,实缴注册资本60万元,游某梅占股40%,认缴40万元。“她的40%股份,我们当时约定以后赚钱分红后游某梅去实缴。
2018年3月1日,游某梅和天权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游某梅的工作岗位为公司CEO,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前期游某梅的工作还是让我们觉得满意的。”彭娱权说,经游某梅挖掘,将1990年出生的云南籍素人李某泽打造为“浪胃仙大胃王”,2019年6月开始浪胃仙粉丝数飞速增长,“浪胃仙”在抖音的粉丝量超过3900万,快手直播平台的粉丝也超过2900万。随着粉丝的剧增,浪胃仙短视频业务量也明显增加,单个视频制作的单价也不断提升,2019年底除了短视频业务外还开始尝试直播带货业务。浪胃仙打造成抖音、快手直播平台吃播的头部主播,公司也赚了上百万元。
不过,双方的蜜月期在2020年5月被打破。那年年初,受国内疫情影响,风云互娱公司出现大量事务需处理,彭娱权便未参与天权星公司业务管理。2020年5月,忙完风云互娱公司业务后,彭娱权发现天权星公司的账目存在问题。
“因为直播平台原来只能绑定私人银行账户,而公司最初打造浪胃仙IP时,是以游某梅的手机号、身份证等注册的账号。”彭娱权说,虽然是以游某梅个人信息注册,但双方的聊天记录可以证实,这些账号都属于公司,游某梅负责具体的管理。
“因为账号绑定的是游某梅的卡,公司业务收款也是走的她的私人账户,她却不向公司财会人员提供银行流水,资金往来全凭她自己说。”彭娱权说,感觉公司账目不对劲后,他们就要求对游某梅进行查账,但被游某梅拒绝。
天权星公司投资人要求游某梅对一些有疑问的推广项目作出说明,并要求她提供“浪胃仙”抖音号绑定的(游某梅)个人银行卡流水,但游某梅拒绝提供,导致双方矛盾升级。
2020年7月14日,彭娱权和另一投资人召开股东会,将游某梅执行董事职务免去、并解聘其经理职务,并由风云互娱公司的法务、财务和行政人员从游某梅手中收回了天权星的公章和财务章。
彭娱权也于2020年7月16日向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报案,称游某梅涉嫌职务侵占400余万元。2020年9月23日,渝北公安分局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决定撤销游某梅涉嫌职务侵占一案。
游某梅和“浪胃仙”李某泽闹翻后,将“浪胃仙”直播账号更名为“游絮”。游某梅申请解散原公司被法院驳回彭娱权说,警方撤销案件后,他们不断搜集游某梅涉嫌违法的证据。而此时,游某梅则把“浪胃仙”账号带走,筹划和“浪胃仙”李某泽进行直播合作。
2020年7月23日,李某泽向天权星公司发出《关于不再延长艺人经纪合同的函告》,宣称双方签订的艺人经纪合同期限将至,李某泽决定不再延长续签艺人经纪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终止。
天权星公司取得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该解约函是游某梅为李某泽准备的,目的在于让李某泽与天权星公司解约后两人合作继续运营“浪胃仙”IP。游某梅在聊天记录中向李某泽表示,“浪胃仙”网络账号都是她的,(天权星)公司怎么也拿不回去。“你的解约函一发,他们没有任何谈资了,我们该接业务接业务,天高海阔的,一点都制约不到我们”,并称“大钱全在后面”。
彭娱权说,当时我们查看李某泽的经纪合同发现,这份合同其实是矛盾的。合同签约年限是3年,签约时间为2018年7月,按理说2021年7月才到期,但合同末尾的有效期却是2020年7月23日,实际合同年限为2年。考虑到和游某梅已经有矛盾,公司也就没再深究这份经纪合同。
2020年8月,李某泽离开天权星公司,开始与带着“浪胃仙”账号的游某梅合作。彭娱权说,经第三方机构评估,游某梅所带走的“浪胃仙”抖音、快手、微博账号等虚拟资产市场价值2000余万元。
同时,游某梅以持有40%天权星公司股份为由向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天权星公司。
一审法院认为,游某梅持有天权星公司40%股权,依法有权提起公司解散之诉。但首先天权星公司的公司治理未达到公司僵局程度;其次,公司股东利益受损的空间较小,不具有解散公司的紧迫性;第三是天权星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游某梅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为保障该不当竞争纠纷案件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诉讼结果正常兑现,天权星公司的主体身份仍具有保留必要。遂驳回游某梅的诉讼请求。
游某梅上诉至重庆市一中院,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游某梅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提交近百页问题线索,警方立案侦办
彭娱权说,公司通过调查发现,2019年以来,“浪胃仙”抖音账号多个抖音探店视频挂有地址,理应收费,但公司的收入记录中没有这些商家的打款记录。同时,抖音接商单和直播提成的收入进入了抖音号绑定的游某梅个人银行卡中,但该卡的业务流水从来没提供给天权星公司财务。他们整理出来的“问题线索”近百页,而后,彭娱权于2021年5月28日再度以游某梅涉嫌职务侵占向渝北公安分局报案。
2021年6月18日,渝北公安分局向彭娱权出具立案告知书称,该局认为游某梅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办。而后,游某梅取保候审。
与此同时,天权星公司诉游某梅、浪胃仙(重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案也于2020年10月19日在重庆市一中院立案。天权星公司的主要诉请,是请求法院确认“浪胃仙”抖音、快手直播账号归天权星公司所有,并判决游某梅将账号密码交付天权星公司。
重庆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案涉账号是游某梅个人注册并实际持有,但游某梅在担任天权星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期间注册、适用该账号的行为代表了天权星公司行使其艺人独家代理权的法人意志。因此,游某梅对案涉账号的注册、使用、管理应属于职务行为,案涉账号应属于天权星公司的虚拟财产。
至于游某梅明知案涉账号系天权星公司在运营,账号所聚集的商业价值亦是天权星公司运营的结果,她却利用掌握案涉账号的便利,将案涉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自己使用,损害了天权星公司利益,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该行为不宜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天权星公司可另案解决。重庆市一中院据此判决游某梅将“浪胃仙”抖音、快手账号密码交付天权星公司,并驳回天权星公司其他诉请。
不服判决的游某梅提出上诉,重庆市高院审理后最终驳回其上诉,维持重庆市一中院的一审判决结果。
彭娱权说,诉讼过程中,他们还调查到,游某梅被公司免职时个人卡上还存有259万余元业务收入。
游某梅取保期间又与“浪胃仙”李某泽闹掰
彭娱权说,游某梅在取保候审期间除了与他们打官司外,还和“浪胃仙”李某泽在网络对战。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显示,2022年3月6日,游某梅以“浪胃仙IP创始人游絮”的身份控诉“浪胃仙”李某泽带着团队内的员工自立门户,走之前把公司摄影器材带走,甚至把所有的视频素材都删除了。
李某泽当晚回应称,他的出走是因为以前游某梅称“浪胃仙”账号属于她个人,但天权星公司起诉后他才得知游某梅的账号并非如此,他感觉自己遭到欺骗,与游某梅的合作存在风险,就与游某梅协商不再合作并达成一致。
澎湃新闻注意到,游某梅与李某泽的网络对战持续数个月,而后,“浪胃仙”李某泽重新注册网络直播账号,游某梅则将“浪胃仙”直播账号更名为她的艺名游絮,并亲自出镜继续从事美食直播,但“游絮”的抖音、快手直播账号2022年8月3日之后就再未更新作品。
彭娱权说,他从警方了解到,游某梅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澎湃新闻2023年1月17日从权威渠道获悉,游某梅涉嫌职务侵占一案渝北警方已移交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办理,目前她已被逮捕,案件暂时还未移送审查起诉。澎湃新闻欲联系游某梅家人了解相关情况,但对方在得知记者身份后挂断电话。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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