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佛山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佛山市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区域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依本政策入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西岸社区的不能跨社区迁移)。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官网
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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