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可享贴息→

2022年下半年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补助申报正式启动。

为加快推进“无贷户”转化为“首贷户”,加大金融支持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力度,佛山市及南海区已出台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补助政策。日前,2022年下半年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补助申报正式启动。

根据扶持办法《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佛金函〔2022〕74号),首贷是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未有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记录,且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佛山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获得贷款,贷款用途须为经营性贷款。本次首贷贴息扶持对象为在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获得贷款且符合佛金函〔2022〕74号文申报条件的佛山市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期间内首次获得贷款,且单笔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给予不高于年化0.5%的贴息补助。分两种情况进行补贴:

1、第一种情况。对在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首次获得贷款并全额结清的,按年化0.5%给予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产生的利息),提前还款的则按实际贷款余额的计息天数作为基数分段核算。

具体计算方式为:贴息金额=实际支取金额*贴息期内实际计息天数/365*年化0.5%。

2、第二种情况。对在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第一种情况以外)以及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获得的贷款,给予不高于年化0.5%的贴息补助(具体贴息补助比例根据实际申报数量、预算以及第一种情况贴息总额而定,且不超过实际产生的利息),提前还款的则按实际贷款余额的计息天数作为基数分段核算。

具体计算方式为:贴息金额=实际支取金额*贴息期内实际计息天数/365*不高于年化0.5%。第二种情况贴息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用首次贷款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

符合扶持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于2023年4月21日前,通过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搜索“2022年下半年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补助”提出申请。

来源:南海区金融办

二维码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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