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市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启动,该专项资金主要针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等推出四大扶持专题,最高扶持可达300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既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及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咨询策划、网络营销、信用认证、技术支持、业务培训、支付结算、仓储等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机构,也包括从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活动推广的企业和机构和其他符合扶持范围的电子商务企业和机构。
扶持范围包括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升级、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扶持电子商务多业态发展等。值得关注的是,网络直播及短视频带货也纳入扶持范围。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等优质直播运营商为佛山企业进行带货推广、抗击疫情对经营影响,按不超过其服务收入3%的比例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须于6月10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线上申报。各区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打印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于封面及侧边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3日前递交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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