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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现就2020年南海区人才认定申报工作进行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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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人才认定申报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认定评定办法的通知》(南府[2020]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南海区人才认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申报时间
2020年区各项人才政策到期重新修订发布后,新修订的人才认定线上申报时间从2020年6月1日零时开始。一至七类人才认定工作常年开展,申请材料即时受理。
申报对象
凡在南海区就业、创业的人才(含外籍人才和港澳台人才),均可申报人才认定。
申报流程
(一)单位和个人注册。申请人才认定,用人单位和个人需在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 APP 上进行注册。 
1、用人单位注册:用人单位填写本单位基本资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下载《单位注册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由用人单位管理员设置后台登陆账号和密码,并填写单位管理员个人信息后完成注册。
2、个人注册:使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二)填报资料 
人才认定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的方式,申报人可登陆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南海子平台(下简称“平台”)进行申请。
1、申请人填写本人信息和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后面 “申报所需资料”),提交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料复核,并由用人单位向平台提交。 
2、用人单位需校验所有佐证材料的原件,对本单位与申报者的劳动关系情况确认后,提交至平台。 
(三)受理。平台收到人才认定申请资料后,进行形式审核和材料查验,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区委组织部。 
(四)初审。区委组织部统一在线受理及初审申报资料。 
(五)复审。区委组织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复审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复审,并讨论提出候选人名单。 
(六)核准。一至五类人才的候选人名单由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核准,六至七类的候选人名单由区委组织部核准。 
(七)公示、核查征信。经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平台及“人才南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核实人选征信情况。 
(八)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向社会公布认定结果,人才认定结果每月公布一次。
申报所需资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凭证 
1、全职人员:
(1)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提交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2)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其中个税缴纳证明要求以南海区作为唯一缴纳地。 
2、创业人员: 
(1)在我区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和占股权超过 10% 的股权证明; 
(2)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创业者,提交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其中个税缴纳证明要求以南海区作为唯一缴纳地。
3、柔性引进人员: 
(1)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2)提供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二)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需提交最高学历证书和最高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学位的人员,需分别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 
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证书成绩单,其中公立医院、学校(幼儿园除外)增加聘书或用人单位聘任证明;以职业资格申报的人员提交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四)任职文件 
以相关标准中主要经营管理者和高级管理者职位申报的人员,需提供本人的任职文件。 
(五)税务年度汇算清单 
以社会贡献度中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标准申报的人才,提供近半年个人薪酬证明及连续三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 税缴纳证明;连续三年是按自然年度计算(如 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0日)。由于税务年度汇算需在次年7月1日才可结算完毕,因此该标准的申报安排在次年的7月1日之后受理,税务年度汇算结束前不接受申请。 
(六)其他佐证材料 
符合《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分类认定标准(2020 年版)》 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以上资料均可通过拍照或彩色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有关说明
(一)参保证明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单位需与申报单位一致,提供至少一个月的参保或纳税证明,证明内显示参保和缴税的时间截止为申报上月。 
(二)以相关标准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职位认定的人才,一经认定,三年内不得更换人选;如原认定人才在期间离职的,对应岗位需在原认定人才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后才可申报继任者。 
(三)以相关标准的高级管理者职位认定的人才,一经认定,两年内不得更换人选。如原认定人才在期间离职的,对应岗位需在原认定人才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后才可申报继任者。
服务与管理
优粤佛山卡是人才身份识别和服务载体。经南海区认定评定的人才,可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19〕13号)申领优粤佛山卡,并享受政府、社会机构提供的相应优惠便利服务;也可申报南海区相关配套政策享受扶持待遇,配套政策另行制定。
(一)经认定的南海区一、二类人才可申领优粤佛山卡 A 卡,三、四类人才可申领 B 卡,五、六、七类人才可申领 C 卡。 
(二)优粤佛山卡根据持卡人在我区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实际需要确定有效期,最长为3年。每年进行资格审查1次。有效期满需续办的,持卡人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供新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凭证,在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人才认定入口提交资料,审核通过之后完成续办。 
(三)优粤佛山卡遗失时,持卡人应及时向相关发卡银行的客服热线或到银行网点进行挂失、申请补办。 
(四)优粤佛山卡期满后,持卡人未再次申请续办的,优粤佛山卡将自动失效。持卡人调离本区的,用人单位或持卡人需通知平台予以注销其优粤佛山卡。持卡人因违法违纪或其他原因不再符合继续持有优粤佛山卡的,其优粤佛山卡予以注销。持卡人在本区内变动工作单位的,须在30日内通过APP--我的--个人资料--就职单位申请信息变更。 
(五)持卡人工作岗位、职称和奖惩、健康状况等发生变化的,持卡人所在单位须在30天内及时向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报告。逾期不报的用人单位,暂停该单位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资格6个月。
其他事项
(一)人才认定只对人才作类别认定,相关配套政策待 遇请另行申请。 
(二)南海区已认定的各类人才原认定类别不变,如新标准比原标准类别更高的,原已认定的人才可通过重新认定达到更高类别。 
(三)原已在南海人才卡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的企业,无需在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重新注册,可通过原有的账户和密码登陆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南海子平台管理后台(网址:http://web.yykgd.com)进行后台操作。
(四)原已在南海人才卡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的个人,无需在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重新注册,利用原注册手机号码登陆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 APP,选择“南海子平台”可进行人才类别升级或相关待遇申请等操作。 
(五)优粤佛山卡的合作发卡银行有五家,包括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广发银行和顺德农商行。原南海人才卡用户如选择广发银行优粤佛山卡的,本人无需操作,由广发银行通过电话为持卡人确认身份后将新的优粤佛山卡邮寄给本人;如选择其他银行的,可直接在优粤佛山卡 APP 上申请办理。 
(六)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86328177,86328892。
电子邮箱:rcb@nanhai.gov.cn。 
(七)平台操作服务热线:
89961611、89961602。
电子邮箱:kefu@yykgd.com.cn。
来源:广东金融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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