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固废法》开始施行,违法产废单位最高罚款5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9月1日起开始施行。

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称“新《固废法》”)开始施行。新《固废法》明确了产废单位对工业固废的全程性责任,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和使用,加大了对违法单位的处罚力度,最高罚款500万元。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固废法》修改和新增内容极为丰富。例如,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增加产废单位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规定,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要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新《固废法》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求地方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发改、卫健、住建、农业等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职,进一步压实部门的责任,落实“管行业的也要管环保。”

新《固废法》完善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制度。明确污染者担责,产废单位要履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同时,新《固废法》还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统筹城乡,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新增了建筑垃圾、农业固废等固体废物种类并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

此外,新《固废法》还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推行包装材料的简约化生产,从生产阶段防止过度包装,且明确了禁止和限制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更引起关注的是,新《固废法》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种类,强化处罚到人,同时补充规定一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处罚额度由原来的普遍1万元~10万元增加到10万元~100万元,最高可对违法单位罚款500万元。

为适应新《固废法》的相关要求,南海区已提前进行固废管理工作部署。目前,南海已构建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形成云监管;建立和试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和区固体处理环保产业园;探索实施垃圾分类;开展针对性整治工作等举措正在稳步推进,助力南海“净土”工作,有利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珠江时报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佛山财经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fscjw.com/3175.html

佛山财经新传媒,是一家致力于提供佛山本地财经资讯、高端金融数据及产业报告的全媒体平台机构。我们向希望寻求真相的读者提供可信赖的信息源,以客观、专业的视角提供佛山热点财经资讯。投稿/商务邮箱:63119918@qq.com

(0)
财经小俞的头像财经小俞
上一篇 2020-09-01 11:14
下一篇 2020-09-01

智能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