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取消“公摊面积”的省份,即将诞生了!

首个对“公摊面积”出手的城市来了!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8月24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答复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王凤华委员《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 的提案》称:

委员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答复中表示:

诚如委员所指出的,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的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推动在商品房交易中以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工作,积极解决购房过程中套内面积不透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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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公摊

对公摊的诟病,以及对开发商在卖房过程中运用各种术语“误导”业主甚至侵犯业主权益的问题也并非近日才有。

所谓公摊面积,就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等等的面积。

公摊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就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商品房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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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关于公摊面积,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山东省青岛市的李先生,最近买房时就遇到了“三居变蜗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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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李先生只关注了这套房子是按110.25平方米收的钱,他内心以为自己买的是一个可以改造成三居室的大房子,然而收房时这个房屋却变成一个作为两居室都局促的小房子,这让李先生无法接受,他也因此才去仔细研究合同中每一个词汇的意思。

在合同里,110.25平方米,是建筑面积;75.24是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减去套内建筑面积,是35.01平方米,叫公摊面积;而套内建筑面积减去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才是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也就是他真正能使用的面积,61平方米。

李先生的三居梦就是这么一步步变成了蜗居现实。

而在去年,山东青岛某楼盘就曾因为惊人的公摊面积上了热搜,原本122平的房子,实际套内面积只有62平,公摊接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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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因此在今年年初两会期间,有个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的提案,就获得广泛关注,还登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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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报道: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委员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洪洋委员建议:

“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力。”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说,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

洪洋委员说,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

 

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哪些区域属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有没有重复收费?也只能由开发商说了算;

业主并未享受到公摊面积的合法收益,公摊面积既然摊给了业主,那公摊面积所产生的收益(广告、车位、会所、超市等收益)也应当摊给业主,可事实并非如此,开发商只将公摊面积数据和费用摊给了业主,而公摊面积所产生的收益却被开发商据为己有;

 

住宅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收费不合理,物业公司服务的只是公共面积,而并不入户服务,居民室内卫生和设施维修都由居民自己承担费用,为什么物业收费要包含室内面积?而公摊面积并不供暖,却多数采暖费按照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收取,这样的收费极不合理。

不过

公摊也不是越小越好

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从利益考量出发,倾向于做大公摊面积,这样不仅可以收取多重费用、包括物业费、取暖费等,还可以在表面上降低房价,给购房者造成价格较低的错觉。

因此有人建议,要么全面取消公摊面积,要么出台相关的规范,给得房率设置一条“底线”。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是否按套内面积计价,对于购房者的实际购房成本支出基本没有影响,其主要影响的是部分打着“擦边球”卖低得房率房子的开发商。

公摊面积并不是越小越好,不计入面积价格,意味着开发商同样可以提高套内单价,如果开发商过度挤压公摊,有可能导致社区品质下降,包括楼道、会所、大堂等公共面积缩水

但是,短期来看,取消公摊面积的操作难度较大。一方面,公摊面积属于楼栋建设的一部分,也是为业主所用,建造成本确实存在,另一方面,一旦取消,对于前期已经购房的业主来说也不公平。

既然公摊面积无法避免,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尽量远离那些公摊面积偏大的房子。比如以下四种类型的房子:

1.配备电梯过多。电梯间是计入公摊面积的,如果电梯数量过多,那么你所要承担的公摊面积可就会增加了;

2.高档住宅公寓。越是高档的住宅公寓,其配套设施就会越丰富,也会导致公摊面积增加;

3.腰线层的房子。腰线层除了好看,根本没有任何的实用性,而且有些开发商还会把腰线层计入公摊面积;

4.楼层较高的房子。一般楼栋楼层越高,所要承担的公摊面积就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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