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共有产权房试点6月起施行 申购成功可落户

佛山共有产权房试点6月起施行。申购成功可享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于近日印发,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符合条件的佛山市户籍居民、新市民可申购佛山共有产权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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